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合座成员保证信息泄漏的内容果然、准确、好意思满,莫得诞妄记录、
误导性叙述或要害遗漏。
十分提醒: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日(含)前买入并抓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8 月 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把柄本公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及格投资者公开辟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召募证实书》关系条件的商定,为保证本次付息使命的成功进行,
现将关系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债券(第一期)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刊行时势。
及联系法律法例则程的及格机构投资者,本期债券的及格投资者应当允洽以下资
质:(1)经关系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修复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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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偏执子公司、期货公司、买卖银行、保障公司和相信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责罚东谈主;(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刊行
的管待家具,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金钱责罚家具、基金及基金子公司家具、期
货公司金钱责罚家具、银行管待家具、保障家具、相信家具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金钱不低于一千万元的企管事单元法东谈主、
(4)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东谈主民币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结伴企业;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6)经
中国证监会招供的其他及格投资者。本次债券的及格机构投资者不超越二百名。
公众投资者因袭取、赠与、企业分立等非交游活动得回仅限及格机构投资者
参与认购及转让的私募债券的,可采用抓有到期大要卖出私募债券,不得另行买
入。
刊行东谈主调度票面利率采用权和投资者回售采用权。
协商笃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65%。
兑付一王人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投资者期骗回售采用权,则如遇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自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手艺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期骗回售采用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将按照证券交游所和债券登记机构联系业
务法律证实注解完成回售支付使命。若投资者未作念登记,则视为连接抓有本期债券并罗致
上述安排。
无条件不能祛除的连带包袱担保。
所应交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债券付息决议
按照《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对于“21 万马 01”票面利率调度和回售执行
看法第三次提醒性公告》,“21 万马 01”的票面利率由 4.30%下调至 2.65%,每手
(面值 1,000 元)本期债券本次兑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26.50 元(含税),扣税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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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谈主、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抓有东谈主每手实质取得的兑息额为东谈主民币 21.20 元,非住户
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质取得的兑付兑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26.50 元。
三、兑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四、本期债券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贬抑 2025 年 8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游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包袱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合座“21 万马 01”债券抓有东谈主。
五、兑息看法
本公司寄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在本次兑息日 2
个交游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
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抓有东谈主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招供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联系契约章程,如本公司未依期足额将本次
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拆伙本次寄予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就业,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使命由本
公司自行认真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使命,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兑息
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贵府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对于本次兑息对象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证实
把柄《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个东谈主所得税法》以偏执他联系税收法例和文献的章程,
本期债券个东谈主(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抓有者应交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
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把柄《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
税代扣代缴使命的告知》(国税函〔2003〕612 号)章程,本期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
得税长入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抓有东谈主支付利息时认真代扣代缴,当场入库。
把柄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对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
升值税策略的告知》(财税[2018]108 号)以及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布的《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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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升值税策略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鸿沟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修复的机构、局势取得的
与该机构、局势有实质磋议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抓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
七、盘考磋议时势
(一)刊行东谈主:
称号: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谈科技通衢 2159 号万马翻新园
磋议东谈主:洪啸
电话:0571-63755192
传真:0571-63755256
(二)承销商:
称号:中天堂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0 楼
磋议东谈主:卢力
电话:0851-82214277
传真:0755-28777969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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